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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文化建设“三要素”

作者: 收录时间:2023-04-04 浏览量:640次

构建“三大保障机制”

建立“源头治理”保障机制,筑牢反腐倡廉制度防线。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建立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保障机制。

建立“协同监督”保障机制,筑牢反腐倡廉法纪防线。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专职监督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的实时防范,形成分工明确、运转灵活、密切配合的监督体制。

建立“量化考评”保障机制,筑牢反腐倡廉责任防线。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细化部门直线责任,量化属地管控指标,坚持动态检查与定期考评相结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明晰“三条线”

家庭幸福的“情感线”不能践踏。“无视家庭幸福的奢求,只能是对家庭情感的践踏。”领导干部既是单位的“顶梁柱”,也是家庭的“主心骨”。在金钱、美色和物欲面前,要想想党纪国法,想想家人家庭,自觉增强防御力和抵抗力,用“精神家园”的高尚纯洁来保证“现实家园”的美满幸福。

公私分明的“警戒线”不能逾越。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一定要牢固树立“公大私小”的思想观念,时刻想到自己的特殊身份,不贪公家的、不占部属的、不做非分的,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以公为先,以私为后,积公德,杜私欲,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管住自己的心,不该有的欲望不能有。

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不能触碰。领导干部要想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在职权范围内,清楚什么能为、什么不能为,哪些“雷区”不能踩,哪些“红线”不能闯,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思想上要有畏纪畏法之心,在行为上有知纪知法之心,在自身需求上有戒备之心,守住自身廉洁的第一道防线。

做到“三个认清”

认清“权力越大,风险越大”。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越大,被“攻关”的机会就多,面对的利益诱惑就会增大,把握不好就会加大岗位风险,增大违纪违规的机率,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给领导干部及其家人带来伤害。

认清“权力越集中,矛盾越集中”。一个单位如果不能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就会造成班子中“一人独大”的现象,使权力大的人成为矛盾的聚焦点,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来平衡,极易使自己陷入矛盾的漩涡之中,甚至造成矛盾激化。

认清“岗位越重要,责任越重大”。 责任与权力是对等的,拥有多大的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的责任,岗位越重要、权力越显赫,责任就越大、诱惑就越多,一旦权力与责任相脱节,权力就要会变质,就会成为谋私的工具。领导干部要以“权大不忘责任重,位低不移公仆心”的境界,把握好岗位与责任的关系,把权力作为一种责任和负担,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

牢记“三个慎重”

慎重对待与个体经营者的交往。个体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吸纳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一些所谓“精明”的个体经营者,既是市场竞争的“里手”,也是拉人下水的“高手”。他们看中的不是领导干部的能力和魅力,而往往是权力和潜力;与他们建立起来的不是真正的感情关系,而往往是一种纯粹的利益和金钱关系。

慎重对待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利益诉求。当亲情友情与法律法规和党性原则相抵触时,当意识到正常的亲情友情将可能转变成权钱交易或利益互换的工具时,每一名领导干部心中都应该保持高度的警醒,做到讲亲情不能错位,讲友情不丢党性,亲情再深、友情再好也不能违反原则。

慎重对待自己的情趣爱好和业余生活。领导干部业余生活多样一点,本来无可厚非,也有利于身心健康。但领导干部一定要慎重对待自己的爱好,绝不能降低格调,沉溺于声色犬马,要努力寻找个人情趣与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在党的事业需要范围内、在党纪政纪允许下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

坚持“三个服从”

情理服从法规。我国向来崇尚礼尚往来,把情理视为“人之常情”。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当遇到情理与法规相冲突时,必须明确情理与法规的关系,坚持情理必须服从法规,要善于向别人说“不”,要勇于对自己说“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扰。

习俗服从纪律。好的习俗,承载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而不良的习俗则承载的是扭曲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甚至成为少数人逃避制度、违规操作,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幌子。有的党员干部以逢年过节送“禧礼”,生日过寿送“寿礼”,子女嫁娶送“红礼”,老人过世送“白礼”,乔迁搬家送“贺礼”、生病住院送“慰礼”这些习俗为借口,大肆操办,借机敛财;有些私营企业、个体老板借机行贿,拉拢关系,这些行为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潜规则”服从硬规定。潜规则是一种暗地里通行、起实际作用而又拿不到台面上的“游戏”规则。如个别党员干部借干部提拨之际,给领导送礼、送钱,他们的潜意识里认可的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潜规则。再如变通问题,打着为单位、为职工谋福利的招牌,将一些不合法规的事通过其他手段合法化。

增强“三个意识”

增强自律意识。领导干部身处各种矛盾漩涡的中心,“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只有通过严格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良好习惯,才能编好“安全网”,冲破“关系网”,使自己没有半点腐败的邪念,让别人没有半点拉拢的机会。

增强监督意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失去约束的人必然走向堕落。监督不是找茬、挑刺,更不是与谁过不去、出难题,而是一种责任、一种关爱,目的就是要增强我们的“免疫力”。 党员干部要把监督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体现到权力运行的各个阶段。

增强法律意识。作为企业发展的“当家人”,领导干部必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视党纪国法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清醒地认识法律条规的界限,懂得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地在党纪国法约束的范围内活动。

抓好“三个进入”

廉洁文化“进机关”。定期开展党纪政纪和案例警示教育,把廉洁理念和要求融入制定建设和岗位职责之中,引导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廉洁文化建设责任,带头参加廉洁文化建设各项活动,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带动力。

廉洁文化“进岗位”。注重廉洁文化环境对岗位人员的熏陶,设置廉洁提示桌面、摆放廉洁警示牌。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其珍惜岗位、廉洁敬业。

廉洁文化“进家庭”。送助廉理念、助廉方法、监督办法进家庭,向处、科级干部配偶发送亲情助廉倡议书,征集亲情勉言,建立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信息反馈卡,使家庭成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监督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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