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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工会职能创新

作者: 收录时间:2023-04-20 浏览量:706次

关于工会职能创新的探讨,一直没有间断过,从上世纪中期到现在,对工会职能的创新在工会组织中一直进行着,这不仅关系着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更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工人阶级的统治地位。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对工会职能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视,同时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其工会组织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因而在我国如何正确把握好工会的本质,依旧是创新工会职能的根本。

一、 我国工会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工会的性质

在我国工会组织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组织建设起来的群众性团体,不仅有效的将分散的劳动力聚集起来维护了广大工人群众的合法权利,同样也缓解了在劳动关系中与生俱来的双方实力上的不平衡状况,给工人群众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对话公平磋商提供了必要保障。

(二)我国工会的职能

在我国工会的职能,简言之即指人、事、机构的职责、作用和功能,总结而言工会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参与的职能

工会的参与职能概括而言应该包括以下两个层次和两个方面。所谓两个层次即工会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参与用人单位的民主管理。所谓的两个方面则指工会代表职工

直接参政议政以及工会组织教育职工参与用人单位的管理。

2、代表职能

该职能应是工会与生俱来的职能,是工会成立的基础,更是工会履行其他职能的依据和保障。代表职能明确了工会在解决劳资关系中的地位,赋予其形式职能的目的和宗旨。工会的代表职能是以工会的组织方式为基础的:工会各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3、监督职能。

监督的目的在于防患未然,工会的监督职能既可以通过直接参与会议和工作来实现,也可以通过组织职工展开民主管理活动等来实现。按照监督职能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过程又可以进行不同层次的监督,如参与性监督、程序性监督、评议性监督以及预警性监督等。

4、教育、组织活动的职能

要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要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样才能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以主人翁姿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事业。

5、处理劳动争议

工会参与到劳动争议解决中,一方面防止了劳动者势单力薄处于被动状态,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必要时还可以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工会能否在解决劳动争议上发挥积极作用也是最能检验工会工作效果的。

二、 西方工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 西方工会组织的特征

西方工会是在劳资矛盾中自发产生的,而自发的工人运动往往产生工联主义、经济主义和无政府工团主义,决定了这些工会受非马克思主义思想和非无产阶级政党影响较多,它们组织多元,指导思想各异,奋斗目标不同,形成了与中国工会最根本的区别。

西方国家工人阶级不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政党不是执政党,虽然工会组织也可以通过某些渠道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施加一定的影响,但与中国工会代表职工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在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和所处的 地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二) 西方工会组织的职能

西方工会则普遍只履行单一的维护职责,其中更多的是维护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具体利益,在履行工会职能的理念、宗旨等方面也与中国工会有很大的不同。

西方工会在劳资对抗理念的引导下,主张通过罢工等激烈的手段,甚至不惜采取可能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和社会动乱为代价的非理性的途径,来达到某些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和劳动保障的目的。

同时西方工会组织在制度上也呈现多元化与分散化,在企业以外建立不同职业的工会组织,同一企业的职工可以参加多个职业工会,多元化的工会各自表达来自不同职业的会员利益,随着职业分工的细化,工会力量更加分散,职工入会率持续走低,客观上分散和弱化了工人阶级队伍力量。

三、创新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工会职能

创新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工会职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是以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为基础、为前提的。因此,既要把握好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共同点,更要深刻认识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的本质区别,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工会的发展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与西方工会的单一职能相区别,中国工会必须要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坚持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社会职能,在这基础上突出维护职能,同时这也是我国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充分体现。

在劳资对抗理念上,我们也要坚持协商、调解、仲裁的维权方式。从我国劳动关系矛盾具有非对抗性的特点出发,主张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劳动关系矛盾;主张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贯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以此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职工权益的维护,使工会作为共产党与群众之间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发挥得更好,使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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