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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作者: 收录时间:2022-11-03 浏览量:874次

自1978年以来,我国开始对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我国现有的大多数事业单位仍然保留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暴露出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亟需对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而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是重中之重,是事业单位改革成败的关键环节。

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含义

(一)事业单位的分类

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许多不同的标准。“从单位宗旨、目的、财政拨款形式、提供产品属性等标准来说,可以将事业单位划分为3种类型:提供纯公共产品、执行政府职能的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提供准公共产品、公益性服务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提供私人产品进行企业化运作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1]这种对事业单位的分类也是目前采用较多的分类方法。

(二)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分类改革”,[2]所谓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是指行政、市场、公益各归其位,让事业单位真正回归到公益属性。具体来看,将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归至行政机构或者转变为行政机构;对于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将其转变为企业,推向市场;对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强化其公益属性。

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

(一)“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

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授权的执行、补充政府职能,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公益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一般享有国家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思路,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应向政府机关转变。主要以政事分开为原则,将该类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或将其职能划归为行政机构。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制度进行有效管理。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改革主要有两种情况,即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和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对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对其具有的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剥离后,根据其剩下的事业性职能进行重新定位,若其职能不足的可以予以撤销;对于完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若事业单位规模小,职责单一可以划归为某一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对于规模大,职责复杂的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直接独立,转变为行政机关。

(二)“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

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出资创办,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并且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需求的公益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拥有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拨款或定额、定向补助。

这类事业单位应定位在公共事业组织的层面上,强化公益属性。其改革的主要思路为: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逐步转变职能,对于不应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从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中剥离出去,保留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即完全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和部分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比如像社会福利机构、地震局、气象局、环境保护机构等,其不能也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其运作的经费要由国家财政保障。而高校、医疗机构等,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有一定的收费和盈利行为,但只限定在用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这样国家财政对其不予以全额拨款,只是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和补助。

(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是指其活动的宗旨与目的与一般企业基本相同,都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且面向市场提供有偿的产品和服务,但其产品和服务又带有一定的公益性的组织机构。此类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一部分具有国家的事业编制,另一部分按照劳动合同实施聘用。其主要的经费来源一般为自收自支或者部分依靠国家的财政补助和支持。

此类事业单位应将其推向市场,逐步转变为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政事分开,改造成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主体。对于转变为企业的,政府不再提供财政支持,让其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而对于其中确有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政策优惠等形式换取其公共服务,这类服务主要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

三、依法推进事业单位分类的建议

一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二是尽快制定与出台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法律法规。首先,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通过法律来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其次,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界定好政府与事业单位的职责界限,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激发事业单位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服务的品质和效率。
三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管理体制”[3]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于现代企业制度中,其主要是运用于处理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以借鉴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在事业单位的内部设立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事业单位良好发展。
目前,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大批经营性科研院所已经在几年前完成转制,变身为企业,不分科研院所还成为上市公司;2010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全部完成转企改制。”[4]总之,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一切都是为了公益服务,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参考文献

[1]段华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08).

[2]傅冰.浅议事业单位的分类[DB/OL]. http://www.zmdbb.gov.cn/Admin_ArticleShow.asp?ArticleID=197,2007-8-25/2011-12-9.

[3]张彩云.依法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思考——以潍坊市为例[J].潍坊学院学报,2011,11(01).

[4]新华网. 瞭望:内地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确定 涉及4000万人[DB/OL].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1_04/10/5643940_0.shtml,2011-4-10/201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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